常州财政采取政府所有,股权托管的方式,积极引导担保企业为新兴产业中的科技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一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从市本级五大产业支持担保发展专项中筹集5000万元,科技三项费用中投入民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00万元,累计8000万元作为引导资金。二是择优选择机构。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3家担保公司。要求其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融资担保业务占总收入60%以上,年担保日均余额达到实收资本年日均余额2倍以上,合作中支持新兴产业企业业务量占总业务量60%以上。三是风险共担利益不分享。引导资金以优先股形式入股担保公司,共同承担风险,但不参与投资分红,每年仅收取国债标准利率标准的股息。四是杠杆作用明显。通过引导资金注资,大力引导担保公司为创新创业科技企业科技项目进行融资担保,按保守计算,被担保企业可获得贷款近10亿元,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