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我市于召开了2011年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布置会议,对我市今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布置。
会议明确今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重点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着力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
我市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1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全面复查,截至5月20日。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在复查中要切实将承诺制、公示制和问责制落到实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要共同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同时,要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采取适当方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二阶段为督导抽查,截至6月底。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市和各辖市(区)“小金库”治理机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典型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时间为7月底。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以及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第四阶段为机制建设,截至10月底。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工作要求,针对“小金库”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第五阶段为总结验收,截至11月底。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上级治理领导机构要对下级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