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综改办、农工办、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年六月八日
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对各地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考评目标
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工作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进行表扬和奖励,充分调动各地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
第二条 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组成验收组,结合多种形式和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各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考评。
(二)注重实效。重点考核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是否遵循农民民主议事程序,奖补资金管理是否规范,项目建设是否按时完工,项目建设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群众反映是否满意,是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等。
附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点击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