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内容
 
关于印发《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1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市、县(市)综改办、农工办、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对各地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考评目标

  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工作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进行表扬和奖励,充分调动各地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

  第二条 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组成验收组,结合多种形式和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各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考评。

  (二)注重实效。重点考核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是否遵循农民民主议事程序,奖补资金管理是否规范,项目建设是否按时完工,项目建设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群众反映是否满意,是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等。

   附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点击打开)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