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市制定了《常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可免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