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出台政策,对参加常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自2010年1月1日起提高养老金发放待遇。
对退休人员普遍增发: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增加养老金。增加额不足省平均132元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养老金28元,两项之和超过132元的,按132元封顶。对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40元、50元;退职人员增发20元、30元、40元。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退休老工人、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给予倾斜增发。
预计本次调整发放受惠对象15.97万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65元,年增加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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