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狠抓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规模新跨越,管理新突破,效率新提高和政策功能的新提升。一是规范实物配发。实施《常州市实物配发管理暂行办法》,全年计算机、打印机实物配发量达去年同期的4倍,空调实物配发量达去年同期的3倍。开展公务用车实物配发试点,扩大了实物配发范围,促进供应商在协议供货基础上再次让利,五类车型平均成交单价比配备标准节约0.91万元。二是控制分散采购。实施《常州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有效控制随意采购现象。2010年全市分散采购规模预计达1.5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3.5%。三是构建“大管理”格局。实施《局内部政府采购管理部分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各业务处室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把关,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转。完善内控监督机制和招标文件制作,统一部门集中采购操作程序;引入年度考核制度,提高部门集中采购的运作能力。四是加强督促抽查。抽查60家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发现有7家未按要求进行集中采购,违纪金额比上年下降81.8%,对违纪单位联合监察局和审计局予以通报批评,强化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的严肃性。五是定期分析典型案例。定期邀请各采购代理机构针对实际操作中有特色或难度较大的政府采购案例进行分析,交流经验和方法,提高了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六是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按《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督促检查我市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