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财政着力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确保采购行为规范运行,有效放大政策功能。
一是制度夯实应采尽采。督促采购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每年组织对不低于20%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市级机关常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办公用品实施了“统一标准、集中采购、实物配发”的管理模式,今年上半年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实物配发数量达去年同期的3.5倍以上。开展公务用车实物配发试点工作,促进供应商在协议供货基础上再次让利,五种类型车型平均成交价节约0.91万元。制定《常州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杜绝发生不走采购程序自发和随意采购的现象。
二是制度突破重点部位。制定《局内部政府采购管理部分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形成了“多处室配合,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抓重点环节,提高政府采购有序、高效”的“大管理”格局。不断扩充专家队伍,2009年度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达546人,同比增长51.73%。限制评审人员自由裁量权,严格控制偏差范围;增加招标采购单位复核程序,杜绝因评审小组疏忽造成的错误;建立后评价考核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制度;建立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前论证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三是制度提升政策效果。积极支持自主创新,对我市“北大众志”企业自主创新的网络计算机产品,制定了《北大众志自主创新计算机推广使用办法》,加强产品推广。制定《常州市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扶持措施》,有效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可以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缓解中标企业“融资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