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我市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其间,由财政部门补贴培训费用和生活费,其中中高级职业培训经费标准为每人7500元/年,全日制成人学历教育和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经费标准为每人9000元/年,短期培训标准为每人750元/月。
培训项目分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全日制成人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四种形式,由退役士兵按需自由选择。在具体培训中着力从五个方面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一是加强动员。结合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动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为就业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优化专业。依据目前就业市场需求旺盛和人才缺口较多的专业,优化退役士兵培训专业设置,促进退役士兵短期内解决就业。三是加强管理。各承担培训学校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要求,制定严格管理措施,确保培训收到实效。四是加强考核。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对承训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并与培训经费挂钩。五是推荐就业。各承训机构在职业培训结束后,负责培训人员的就业推荐工作。
我市2010年实际接受培训率97.08%,市财政共拨付资金53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