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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0-03-0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财政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市本级继续安排22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补贴、奖励企业新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设备项目,培育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机构,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支持中小企业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改善经营管理。二是支持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建立“一站两中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基地、产业化基地和科技孵化基地建设;制定常州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移平台建设。三是引导金融资源。鼓励银行加大对企业的信贷,制定财政性存款与新增中小企业贷款挂钩的考核办法并对微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补贴;鼓励担保机构做强做大,探索非传统金融业态创新。四是减轻企业负担。分三批取消6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减轻社会5.23亿元负担;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费等13项收费;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五是改善发展环境。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上报,2009年底全市已有311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简化财政拨款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六是政府采购扶持。积极促进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参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其产品和服务;研究适当降低政府采购门槛,加大本地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份额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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