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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1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以及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管理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专家评审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市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并换发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持证专家和新申报专家。

二、培训安排:本次培训按专家工作单位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525。常州工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常州交通技师学院、河海大学、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园林绿化系统、广电系统、电信系统、图书类、新北区。

第二期:528。事务所、华阳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建筑工程类、市级企业。

第三期:63。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市教育系统、市卫生系统。

第四期:68。常州大学(江苏工业学院)、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三、培训地点:第一期至第三期在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地址: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5楼。第四期在科教城科教会堂5楼报告厅。

四、培训时间:上午9点,时间半天(安排午餐)。

五、其他事项:

1.持证专家重新换发新证。已持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的专家,培训时请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并将照片放在信封里,信封上写上姓名和单位名称提交培训签到工作人员。如新申报专家申报材料时尚未交照片的,请培训时补交照片。

2.培训结束当天,由专家本人到原签到处领取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旧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自行作废。

3.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专家妥善安排时间,准时参加,如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培训的,及时通知培训部门予以调整。

4.联系人:鄢来宽;联系电话:85681829

 

常州市财政局

   2010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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