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文 件
苏财基层〔2010〕17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乡镇财政干部
培训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两基”建设,全面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素质,我厅制订了《江苏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计划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乡镇财政 培训 规划 通知
抄送:财政部。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0日印发
共印90份
附件:
江苏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计划
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切实提高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是新时期乡镇财政发展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是推动全省乡镇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8号)要求和《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办〔2010〕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全体乡财政干部每三年轮训一遍,现制定我省乡镇财政干部三年培训规划。
一、充分认识做好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对推进乡镇财政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人才队伍建设是强省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作用。财政作为政府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要发挥更大的作用,财政人才队伍建设势在必行。乡镇财政人才队伍是财政人才队伍的基础,承担着党和国家各项涉农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肩负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任,需要一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来履行职能。新形势、新任务对乡镇财政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也对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提出了新要求。在新形势下,大力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是努力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素质、切实促进乡镇财政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
(二)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对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公共财政框架逐步建立,各项财政改革有序实施,预算管理改革、农村综合改革、非税收入改革、政府采购改革、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等一系列财政改革措施在乡镇深入推进,要求乡镇财政干部在理论水平、知识结构、服务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有显著增强,要求乡镇财政干部提高综合素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用宏观经济政策拓展视野,用先进的财政专业知识指导实践。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可以进一步增强乡镇财政干部参与改革、服务发展的能力,提高财政业务水平,可以更好地促进财政各项改革发展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对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内容繁杂而具体,对管理人员的要求很高。需要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发挥管理者的主观能动作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可以使乡镇财政干部准确熟练地掌握现代管理技术和业务知识,扎扎实实地做好基层和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当前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基本情况
乡镇财政是财政管理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财政,在全省财政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逐步增强,其重要性已越来越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据2009年乡镇财政决算反映:2009年,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1201.6亿元,占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37.2%,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全省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23.l%,高于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4.89个百分点;全省一般预算收入超亿元乡镇300个,比上年增加55个,10个乡镇超过10亿元,4个乡镇突破20亿元。
全省现有1198个乡镇财政所(含参照乡镇管理的涉农街道、开发区),7938名乡镇财政干部。在推进财政改革、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基层政权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乡镇财政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与新时期财政改革发展大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学历层次不高,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学历在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共有3549名,占44.7%,尚不足一半。二是人员综合素质不强,全省乡镇财政干部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共有2177人,仅占27.4%。三是人员老化严重,全省乡镇财政干部30岁以下仅占6.9%,30-45岁占58.8%,45岁以上占34.3%。这些问题的存在,对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和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都产生了一定影响,亟需加强培训工作,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多年来,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积极开拓乡镇财政干部视野,增强干部服务意识,提高干部素质和服务水平。但实际工作中,部分地区还存在培训范围覆盖面不宽、内容不够全面、培训次数较少等问题,与推进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加强“两基”建设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采取扎实措施加以改进、完善和提高。
三、总体目标
按照推进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财政部财政干部培训计划,我省乡镇财政干部轮训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四位一体”的总体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机制,提升培训质量,通过省、市、县各级财政的共同努力,扎实推进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建立起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组织有力、实用有效的乡镇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对全省乡镇财政干部每3年轮训一遍,全面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素质,提高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更新和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政策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四、基本原则
(一)注重实效。认真分析当前乡镇财政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培训要注重实际效果,不走形式,着力提高乡镇财政干部人员素质,增强乡镇财政干部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政策业务能力和水平。既要着眼于当前工作需要,又要谋划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长期建设需要。
(二)分类指导。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内容和形式,不搞一刀切。各地可结合当地乡镇财政建设规划和重点工作的开展,统筹组织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培训工作。
(三)分级负责。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涉及人员较多、工作量大、任务繁重,需要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合理组织,明确职责,分级负责,确保完成三年轮训工作任务。
五、组织实施
(一)培训内容。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内容要紧密联系基层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内容主要包括:
1、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及财政政策法规;
2、部门预算、乡财县管、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改革等各项财政改革政策措施;
3、农村社保、农村卫生、农村教育、农桥建设等农村公共建设以及涉农补贴、一折通、一事一议奖补、家电下乡、汽摩下乡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相关项目资金管理等;
4、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5、绩效管理与评价工作;
6、财务会计、计算机操作等相关知识;
7、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操守;
8、乡镇财政管理所需的其他内容。
省厅将根据培训内容安排,组织编印统一的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教材,实现资源共享。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省厅统编教材的基础上,增加符合当地工作要求的培训内容。
(二)培训方式。为提高培训效果,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培训。培训方式主要包括:集中授课培训,以会代训,利用电视、网络、视频等手段开展现代远程培训,以及联合省内或省外高校举办乡镇财政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
(三)师资安排。建立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师资库,人员主要包括:大学院校以及科研院所的教授、专家、学者;有关部门的领导或专业人员;财政系统内预算、国库、综合、法制、农业、经建、综改、社保、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资产管理、党委、监察、监督检查等处(科)室领导或业务人员等。实施培训时,根据培训的具体内容,从专家库中抽调专家进行授课。同时,根据培训需要,也可以组织部分乡镇财政所进行专题经验介绍。
(四)分级组织。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三年轮训一遍的目标,三年累计培训1万人次以上。各地培训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1、省级培训。省厅将在每年分别组织2-3次培训,其中:乡镇财政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1期,政策业务培训班2期,每期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24个课时。主要培训对象为: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基层处(局、科)工作人员、各乡镇财政所所长。三年省级累计培训1500人次左右。
2、市级培训。各省辖市可以参照省厅培训方式,组织集中培训,也可以根据工作安排,组织专题内容培训,每人累计接受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24个课时。主要培训对象为:各县(市、区)财政局基层科所有工作人员、所辖各县(市、区)乡镇财政所业务骨干每个所不少于2人。三年市级累计培训2800人次左右。
3、县级培训。可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定期培训和不定期重点工作培训,每人累计接受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24个课时。主要培训对象是:乡镇财政所所有工作人员,三年县级累计培训8000人次左右。
(五)职责分工。我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由基层局会同厅人教处、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统一组织。基层局负责拟定培训规划、安排年度培训方案以及牵头组织实施等;人教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实施任务原则上由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是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把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作为推进基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的主要内容。要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按照省厅制定的培训规划和安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切实做好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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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效果,不走过场。各省辖市财政部门除认真组织好市级培训外,受省厅委托,负责对所辖县(市、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做好指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培训工作的方案拟定、细化责任、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加强组织协调。各级财政部门的基层、人教等处(科)室以及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的各级办学单位要加强协调,各负其责,发挥工作优势。基层财政管理部门要主动服务,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相关业务处(科)室特别在师资安排方面,要密切配合做好培训工作。
(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制定实施规划。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厅《规划》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规划,并报省厅备案。二是建立报告制度。每年初,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培训规划拟定当年培训计划,注明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上报省辖市财政部门。省辖市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连同市级培训计划,于4月底前一并上报省厅备案。年终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当年培训工作完成情况,提出问题和建议,上报省辖市财政部门。省辖市财政部门汇总后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省厅。三是建立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各地要建立培训台账,加强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内容包括培训通知、培训时间、培训课时、课程设置、师资名单、学员名单、培训工作总结等。四是建立考核制度。省厅将加大考核力度,依据各地培训规划、分年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内容,检查、评估各地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对培训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将实施定时督办。各省辖市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所辖县(市、区)的考核力度。
(五)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省厅将根据各地乡镇数、培训期数。培训人次等情况,给予适当的培训补助。并对培训工作开展成绩显著地区,给予适当奖励。
附:江苏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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