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州日报】
本报讯 在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中,通过自查自纠,全市自查上报发现问题的单位56户,在重点检查阶段没有发现被检查单位有私存私放现金设立“小金库”的现象。目前,我市正按计划抓紧进行集中处理和整改建制的工作。
通过自查自纠,全市自查上报发现问题的单位56户,其中:机关12户、事业单位44户。据单位清理,应调账违规资金7340万元,应交财政专户资金4040万元,已上缴财政专户资金3462万元。在单位私存私放“小金库”问题上,有6户单位自查上报违规资金983万元,已支出115万元,结余421万元,应交财政专户309万元,都已按规定上交财政,并追回违规资金8万元。
通过重点检查,市本级重点检查了50户行政事业单位,其中省属单位2户,市属单位38户,区属单位10户。重点检查中没有发现被检查单位有私存私放现金设立“小金库”的现象,20余户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违纪金额90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