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州晚报】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最近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全市自查上报发现问题的单位56户,其中机关12户、事业单位44户。据单位清理,应调账违规资金7340万元,应交财政专户资金4040万元,已上缴财政专户资金3462万元。
在单位私存私放“小金库”问题上,有6户单位自查上报违规资金983万元,已支出115万元,结余421万元,应交财政专户309万元,所有资金已按规定上交财政,并追回违规资金8万元。
此外,财政部门重点检查了50户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现象,但20余户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违纪金额9000多万元。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外租赁房屋工作不透明、不公开。大部分单位在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时,未提出申请,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也未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财政要求各单位尽量规范审批手续和招租行为,租金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虽然单位账外私存私放“小金库”现象几乎没有,但账内存在的问题却很严重,财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单位负责人的内控意识和责任机制,建立私设“小金库”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私设“小金库”的单位领导人、直接责任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