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五大制度为基础、十项措施为保障,加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实行工程公示制度,确保社会监督、群众参与,提高项目透明度;推行招投标制度,邀请纪委、监察、司法等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招投标合理;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实行移交及建后管护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后,涉及镇村的基础设施,与所在地镇村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落实工程管护措施和管护责任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设备管理制度、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及农田种植、植保、耕作等制度或规程,确保项目正常有序运行。
在坚持五大制度基础上,我市财政部门进一步落实十项管理措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一是督促项目建设进度,会同有关部门,深入项目现场解决问题,督促进度;督促项目单位及时资金结报,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和报账进度。二是切实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订立项目合同,严格按项目合同实施建设内容和组织资金预算。四是规范财政报账及审批程序,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全部划入报账专户进行统一报账。依据项目合同预算和项目支出进度报账,并留10%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五是实行报账集中支付制度,对项目中使用财政资金的重大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采用直接支付方式。六是加强支出凭证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支出凭证合理、合法、有效,严禁白条报销。七是项目资金独立核算,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包括自筹资金)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实行专户管理。八是建立项目档案,各种项目资料分别在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进行收集和制作,分类整理,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立卷建档。同时每个项目建立一套完整的照片和音像资料。九是及时开展工程验收,项目单位对已实施完成的工程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不交付使用,不支付工程款。十是进行项目总结和资金审计,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出具资金审计报告。项目单位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综合效益及带动农户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