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财政部22日在京正式启动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从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共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表示,“阳光家园计划”旨在通过中央财政投入,以资助的形式,引导各地进一步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缓解当前托养服务供需矛盾,推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的建立完善,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本计划以集中托养的机构和居家托养的家庭为资助对象。前者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及残疾人联合会兴办的公益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申请资助的机构,只有在机构性质、设施设备、人员队伍、规章制度、托养对象、服务协议、无障碍设施等方面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获得资助。
居家托养家庭主要指生活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无业且需要专人照料的家庭。其申请资助条件包括家庭享受低保或者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困难标准,家庭的残疾人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料。为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完整,“计划”明确规定,受助机构和家庭的残疾人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得到了空前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由于种种原因,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尤其是1800多万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供需矛盾相当突出。他们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尚未根本解决。”程凯说。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仅吸纳10万人,占有托养需求人数的0.56%,托养服务能力明显不足。
据悉,“计划”同时对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做出了具体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2009年度的资金,已按各地区残疾人口、财力状况、工作成效等因素分配下达至各省。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