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终岁尾,省财政要求加快财政支农预算执行进度,及时、足额地拨付资金。一是加快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对补贴类资金,在加快核实等前期工作的同时,及时、足额地将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对救灾类资金,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在加强项目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完成立项批复工作,及时下拨资金。二是加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执行进度。探索建立预算执行与下年预算编制相挂钩机制;加大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建立预算执行专人负责制、通报制、考核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共同促进部门预算项目执行进度。三是加快省级支农预算执行进度。对省级预算安排的支持市县发展的专项资金,如无特殊情况,11月底前必须下达到市县;对列省直发展、单位发展的专项资金,除抓紧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外,还要加快项目的实施,尽早提出用款计划,尽早拨付资金。四是进一步下放项目管理权限。继续推进专项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对事权在地方,省级仅仅起到奖励、补助作用的专项资金,尽可能采取资金切块下达,报省备案的方式,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创造条件。同时正确处理好加快执行进度与规范资金管理的关系。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考评等制度,严防出现违规开支和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等违规违纪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严肃处理。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