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局动态 >> 内容
 
市级财政采取三大措施加强市区土地收储资金管理
发布日期:2009-09-2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期,为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财政部门力推三大措施,加强市区土地收储资金管理。一是出台《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市土地收储中心在土地收储开发计划的编制、执行和过程控制上发挥主导作用,在收储资金运作上遵循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封闭运行、确保收益的原则。二是完善土地收购程序和成本核算机制。以实现净收益最大化为目标,会同市国土等部门完善土地收购、出让操作程序,在土地收储前测算成本费用及预计净收益,土地收储中心和各投资平台严格按程序对参与地块成本审计的中介机构进行招标,明确收购成本核算内容,努力降低收购成本支出。三是加强市收储中心财务管理。确保收储资金安全运作,加强收储中心财务管理,加大监督力度。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