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困难,我省设立3亿元外经贸企业融资风险专项资金,委托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等三家银行为具备条件的中小外经贸企业提供专项融资支持。受理银行按照规定实施的贷款,如果发生风险,最终损失部分,省财政将利用专项资金给予30%的风险补偿。经与代理银行共同测算,专项资金运转一年,将能带动中小企业融资60-90亿元,直接受益的中小企业将超过千家。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