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核兑付工作流程,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家电下乡政策效应。
财政部表示,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于2009年4月印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规定在部分地区试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或为农民代办补贴资金申领手续办法,并要求各地积极探索既便民又安全的新流程新办法。实践证明,试点办法方便了农民,缩短了审核兑付时间,明显提高了家电下乡工作效率,不仅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欢迎,也得到了社会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
根据财政部通知,自即日起,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改进家电下乡资金审核兑付办法。试点地区应进一步完善审核兑付方式,非试点地区要抓紧调整改进审核兑付办法。具体操作方式与流程主要有:农民申领、乡镇财政所审核并兑付方式,农民申领、金融机构审核并兑付方式,销售网点代办申领、乡镇财政所审核确认并兑付方式,销售网点代办申领、金融机构审核确认并兑付方式,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等。
通知规定,各省(区、市)原则上应当从上述各种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中选择一种实施。不管采取上述哪种方式,对因银行网络不健全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在及时准确完成审核程序与内容,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可以直接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发放现金补贴。
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原则,切实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责,既要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农民、服务农民,又要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县、乡财政部门要及时公示补贴结果。对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要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查,督促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实现对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常态化,对于异常数据或疑似骗补行为要及时核查处理。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