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局动态 >> 内容
 
我市调整2009年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发布日期:2009-07-2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我市在年初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对今年11630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具体标准为:一是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增加养老金。二是基本养老金增加10%以后不足省平均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8元,超过119元的,按119元封顶。三是200911630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10元和10元。退职及领取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10元、10元。四是对副高职称每人每月增发60元,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70元。五是养老金低于此次调整后平均养老金水平50%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增发后的养老金不超过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的50%。此次调整从71日起执行,人均增发145.59元。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