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决定进一步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2009年,除已在全省开展试点的黑龙江、河北、云南三省以外,从已开展局部试点、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和扩大试点愿望的省份中,选择江苏、内蒙古、湖南、安徽、贵州、重庆、宁夏等7个省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选择湖北、广西、甘肃、福建、山西、陕西、江西等7个省份在局部扩大试点。试点工作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要求精心制定奖补试点方案,确定简明规范的奖补工作程序,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稳定的投入机制。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