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局动态 >> 内容
 
江苏进一步健全村级经费保障机制
发布日期:2009-05-18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2008年开始,我省村级经费保障标准由村均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作为全省最低保障标准。各地按照政策要求及时足额安排村级经费,有效保证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据统计,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村级经费23.1亿元,村均达12.5万元,其中苏南地区村均16.6万元,苏中地区村均12.2万元,苏北地区村均9.9万元。全省村级资金实际支出22.3亿元,村均12.04万元,其中村干部报酬支出9.4亿元,占42%;五保户供养金支出4亿元,占18%;村级办公经费支出3.2亿元,占14%;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8亿元,占8%;其他支出4亿元,占18%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