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08年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13.14亿元,支持改造小农桥2.2万座,有效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繁荣发展。2009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专项安排建桥资金3.8亿元,计划建造小农桥5600座。为了加快推进农桥建设,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建成当年收益,省财政一是尽早下达资金和建桥任务。科学分配建桥资金,并结合各地近年来建桥平均成本和当前建材价格情况合理下达年度建设任务,资金早下达,任务早明确,措施早落实。二是完善备案制。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赋予地方更多的主动性。由各地自主从项目库中,按轻重缓急的原则,挑选群众反映强烈的危桥、险桥、水毁桥梁编制年度建桥计划报省备案后实施。三是实行通报制。为了推进农桥建设,对各地建设进度实行定期通报制。省财政规定6月、9月、10月、11月、12月为通报月,对各县(市、区)农桥建设进度实行全省通报并抄报省政府。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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