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9年8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招标发行成功,债券发行款项已在4月22日前缴入国家金库江苏省分库。为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作用,我省加强地方债券资金管理。一是合理分配资金。研究制定我省84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案,保证中央投资地方配套以及地方自主安排公益性项目的资金需要。84亿资金中由省政府直接使用40亿元,转贷给各市、县政府使用44亿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对我省地方投资的带动作用,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建设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二是规范预算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部纳入同级政府预算管理,支出按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用途办理。建立和完善债券项目的申报、审批、绩效考核、监管等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预算执行的管理,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截留、挤占、挪用债券资金。三是严格偿还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省政府转贷市县使用的地方政府债券,由使用的各市、县政府承担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责任,并出具还本付息承诺书。各市、县政府统筹安排本地区财力,提前制定还款计划,按时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对未按时上缴的,按国家统一规定,除缴付罚息外,将通过办理省与市县间年度财政结算如数扣缴。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进行审查,凡项目安排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责成相关市、县予以调整。及时掌握各市、县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级审计、监督部门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发挥应有效用。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