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下发通知,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倡导厉行节约。(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2009年,除招商引资、人才招聘外,原则上不再审批出国(境)。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次数。严禁借用、占用下级机关或事业单位车辆。严禁违规用公款长期租用小汽车。2009年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三)严格控制会议、接待费用支出。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时间,国内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2009年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四)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五)严格控制各种由财政出资或以党政机关名义主办的晚会、展览、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七)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节电、节水、节油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从严控制差旅费开支水平,大力压缩檔、通信等公用经费支出。(八)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切实治理“小金库”,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九)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不得越权、违反程序和在限额外审批机构编制,不准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不得超编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