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省财政安排省级节能减排(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引导资金2亿元,支持节能与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规模化推广,鼓励淘汰落后的高耗能设备。安排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建立省级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及低能耗建筑示范;加大对建筑节能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及应用。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