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局动态 >> 内容
 
我市5年内每年斥资5000万扶持创业产业
发布日期:2009-04-14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市财政、市创意产业基地管委会联合制订《常州市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2009年起5年内,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扶持服务平台、培训机构以及龙头企业、重点项目、知名研发机构和专业管理团队引进等创意产业发展。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常州市创意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注册的企业及其项目。二是企业在基地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规模团、投入与经营范围相匹配的制作设备以及相关设施,并能在基地完整体现版权收益、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三是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四是项目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核算规范,运行良好,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五是项目原创性高,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明晰,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成长能力,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六是项目实施期原则不超过两年。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