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省财政继续安排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10亿元,根据《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以培育新兴产业、发展优势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健全产业链为目标,支持创新意义重大、发展前景好、企业成长性高并有望较快形成战略产品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专项。
(本文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