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财政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总投入将达到330亿元,这个数字比2008年、2007年增长了几倍,甚至上十倍。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透露这一信息。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会上,齐骥介绍说,中央24号文件中已经明确了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渠道,包括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包括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也包括土地出让金不低于10%用于这项事业。在这个基础上,今年中央又加大了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今年中央代地方增发的国债资金也可作为地方的配套资金,补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廉租住房建设也得到了土地供应的保证。国土资源部去年已经专门下发了文件,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建设的土地,要实行及时供给、及时划拨。各地还将采取措施,多种渠道增加廉租住房的房源。如,地方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时候,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使得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解决住房困难的同时,也能够融入到社区当中去,为他们的就业和生活提供便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在选址时,尽可能选在公共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段、比较成熟的生活区域。
齐骥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坚持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来保证质量。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