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省财政安排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特色明显、产业化成熟度高、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的重点软件企业做大做强和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重大项目建设,支持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在产品生产中自主开发或联合省内软件企业开发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及生产数控集成产品,鼓励制造业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合作,重点研发用于整机产品的关键芯片和核心芯片,优先支持和鼓励省内生产性企业采购本省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以实现设计研发数字化、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优化资金使用方式,通过明确具体目标积极实施“以奖代补”。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