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近日研究制定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省级机关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稳步推进全省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据了解,目前全省已有近100个财政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包括部分省属高校、部分市职业教育和全省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省医疗卫生应急体系与城市社区卫生建设绩效评价,新农村、敬老院及小城镇建设绩效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城镇就业与再就业工程支出绩效评价等。
长期以来,财政部门安排预算,除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可以用标准、定额进行衡量以外,部门的专项支出,由于部门工作和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财政资金安排缺乏相应的依据,资金分配的尺度难以把握,在安排资金和使用资金两个层面上,多少都带有人为的色彩,往往会导致“会哭的孩子有奶喝”。
为解决上述问题,使财政支出更具规范性,从2003年起,我省就在一些市县开始尝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无锡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一个明显的变化是,过去财政拨款一旦到了某个具体部门后,财政部门便不再问及使用效益。而实施绩效评价后,我们开始对一些重点项目,如支农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卫生事业财政支出等,事先都必须由申请资金的部门提出阶段性绩效管理目标,财政部门通过社会中介聘请专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评价,对资金流实施动态追踪管理”。
对此,南京大学金融学博导裴平教授认为,财政部门通过绩效评价,可以了解和掌握已经发生的部门财政支出状况,为安排下一步的预算提供参考依据,这将使政府财政支出更加合理高效。
(来源:财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