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8年底,江苏全省纳入城市低保的对象共有21.62万户45.91万人,占非农人口1.6%,平均低保标准281元/月,人均补差水平139元/月,保障标准与补差水平比上年同期增长15%和22%;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共有68.95万户128.94万人,占农业人口2.8%,平均保障标准174元/月,人均补差水平80元/月,保障标准与补差水平比上年同期增长33%和39%。
2008年省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7.84亿元,比上年增加5.14亿元,增长40%。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有力保证了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来源:中国江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