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省财政安排8.4亿元,支持高校“985工程”建设和“211工程”建设,支持高校315个重点学科、76个重点实验室、197个基础教学实验室建设。
二是支持重点职业教育学校加强基础建设。省财政安排3.7亿元,支持7个国家和10个省级示范性高职院、25个示范性中职校和80个职教实训基地的建设。
三是全面实施推进省属高校化解债务工作。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把我省列为化解高校债务试点省份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我省从2008年开始全面实施推进省属公办高校化解债务工作,建立高校为责任主体多渠道自筹资金、政府按学生数定额补助并合理调节的化债机制,省财政当年调度安排资金35.7亿元,支持省属公办高校开展化债工作。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控新债,促进高校科学发展。
(来源:财政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