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拟订支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有关土地资金管理的各项政策、办法;承担国有土地、矿产等市级政府性资源收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