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9〕12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授权规定,为确保政府采购目录执行的稳定性,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维持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不变,特此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点击下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目录 标准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3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