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贸局(经发局)、财政局:
为加快落实《常州市振兴五大产业行动计划(2009-2011)》,支持重点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促增长强投入,决定按季度组织申报常州市振兴五大产业重大技改项目设备补助扶持资金。现将二季度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企业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列入“龙腾计划”的100家优质企业(含关联企业)(见附表一)当年购置设备超过500万元的项目。
3、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核准)。
二、申报要求
申请设备补助扶持资金的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与项目基本情况表(附表二);
2、 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决定书复印件;
3、 项目购置设备清单(附表三);
4、 国税部门出具的项目设备抵扣增值税额证明。
申报材料统一按A4纸格式,用硬质纸封面装订成册,并经各辖市(区)经贸局和财政局盖章确认。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各辖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于7月27日前一式三份上报市经贸委工商业投资处。
2、市经贸委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等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会审,由市经贸委报市振兴五大产业领导小组审定并下达设备补助扶持资金计划。
3、资金拨付及管理按《常州市五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附表一:“龙腾计划”企业名单(含关联企业)
附表二:企业与项目基本情况表
附表三:项目购置设备清单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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