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常政干〔2009〕20号
关于陈利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利民同志任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3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