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物 价 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价费〔2009〕128号
常财综〔2009〕31号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
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物价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常州市物价局 常州市财政局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收费 政策 调整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2009年8月31日印发
打 印:庄海云 校 对:严海峰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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