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财政部门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全面支持生态常州建设,财政环保投入逐年增长,从2005年的7192万元,到2008年预计环保投入4.5亿元,4年净增超过6倍。一是将环境保护支出列入财政预算。近三年,市级财政累计安排环保行政事业经费6600多万元,年均增长15%以上,切实加强环保运转和执法保障。通过财政环保专项投入,带动实施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76个,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生态保护项目7个,区域污染防治项目59个,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4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项目43个。二是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全力支持“环保在行动”。每年安排生态市建设资金,采取补助和以奖代补相结合的办法,专项用于国家生态市创建和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截至目前,有2个镇通过环境优美镇国家级验收,有21个镇通过省级验收;一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全市110个村已经通过“五化三有”达标验收;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排名从省内第九升到第五。截止9月底,我市共封堵排污口328个,分6批对329家企事业单位实施了限期接管、限期治理和32家污染企业的搬迁,减少入河污水排放量约6万吨/天。全市46条河流,已有25条市河水变清;12条河道基本变清。今年以来优良空气天数达255天,占93.07%。三是逐步建立环境价格政策,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逐步建立和健全以环境初始价格、环境污染付费价格、区域补偿价格、环境服务价格为重点的环境价格体系政策。使环境资源从无价利用向有价利用、无限利用向有限利用、无序利用向有序利用的方向转变。并明确有偿使用费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太湖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及排放指标交易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四是支持提升环境执法监测标准化装备水平,加强环保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支持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配备环境监测应急车辆和环境执法车辆,新购环境执法巡查汽艇,提升改造环境监测实验装备、扩充实验项目,环保执法监测监控标准化能力大幅提高。五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环保资金专款专用。相继制订《常州市环境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常州市环境保护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