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推出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政,将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80元,其中农民个人筹资60元;将参保人员的每次住院医疗费用、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中一部分补偿标准增加5%;将个人全年最高累计补偿提高至10万元;住院范围用药报销目录在原基础上增加30种常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