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政动态 >> 本局动态 >> 内容
 
地震灾区来常务工人员可享受援助政策
发布日期:2008-11-19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制定地震灾区来常务工人员实施就业援助政策。凡受灾严重的三省十市()地区来常务工人员,可享受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的一次性不超过400/人的职业培训补贴。另对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的灾区务工人员,可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为一年。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4楼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81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