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署,我市将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为“银行授信额度,个人公务刷卡,单位报销划款,财政实时监控”。通过此项改革,将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政动态监控,打造“阳光财政”,有效封堵传统现金结算方式存在的支付信息不透明、现金管理不安全、报销票据不真实等漏洞。公务卡的结算范围覆盖以往采用现金支付的预算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中的日常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等。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可自主选择一家银行办理公务卡,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申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