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有关文件精神,在基本摸清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购建校舍和购置设备等形成债务的基础上,市财政部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资金落实,在人民银行国库资金账户中特设义务教育偿债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直接支付。同时严格偿债资金支付程序,由负债学校开具偿债申请,经教育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据此办理支付手续。按照要求,市级化债资金1159.07万元已全部划入特设专户,同时第一笔到期的市二十四中的550万元债务已严格按照支付程序支付,标志着市本级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