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采购范围不断拓展,规模增长迅猛。2003年至2007年,全市累计完成采购88亿元,比预算金额节约10亿元,平均节约率达10.15%。全市2007年预计完成31亿元,同比增长2%,五年平均递增51.6%。政府采购目录由2003年的42项扩大到2007年的109项。二是监管水平不断提升,采购效率不断提高。按照“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管用分离”的原则,加强专家库管理,目前我市市级专家库各类专家的数量近300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凡未列入预算的不予采购。对政府采购信息实行网上公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积极推进网上采购,发挥网上询价采购的优势,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采购效率显著提高。三是推行政府采购省市联动制度。在巩固2006年计算机全省协议供货的基础上,制订了《常州市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暂行办法》。实行省市联动,采购成本大幅降低。四是切实治理整顿政府采购秩序,防止不正当交易。逐步建立供应商法人负责制、专家评委个人负责制、工作人员实行逐级负责制等制度,强化政府采购廉政责任制,切实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五是规范部门集中采购。明确专业设备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权限,对采购方式、评审专家、合同备案、报表统计等环节的审批审核管理。六是积极培育政府采购中介市场。积极促进政府采购多元化市场建设,成立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并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质。七是首创全国实物配发政府采购新模式。2007年,我市对机关事业单位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小汽车“四大件”在全省乃至全国首创“统一标准 实物配发”的政府采购新模式,从根本上有效地克服了部门间贫富不均、相互攀比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