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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鹏飞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06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常财党〔200813



关于陈鹏飞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处室、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鹏飞同志任税政法制处处长。


常州市财政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市人事局,辖市区财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828印发

共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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