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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8-07-0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0894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紧迫感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自觉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增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强化“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建立和完善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由被动到主动、由局部到整体、由短期行为到长期效果转变的必要手段和重大措施。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需要。基层基础是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关键,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基石。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就是要把安全生产监管的网络覆盖到基层一线,安全生产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作业现场,强化基础;管住源头,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二、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约束机制

1.建立法定代表人安全承诺制度。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为重点,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向政府和社会作出安全生产承诺,并签署承诺书。监管部门要根据承诺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凡未按承诺内容履行责任的企业,采取“安全警示告知”、“约谈告诫”、“公开曝光”等措施,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和投入,切实承担责任,把书面的承诺变成实际的行动。对违反法律、拒不履责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把“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落到实处,促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惨守承诺、诚信履责,推动企业形成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岗位、车问(分厂)、公司(工厂)三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制”、“挂牌整改制”、“责任追究制”。对瞒报安全隐患或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决不姑息养患。要实行市、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建立隐患监督不力“责任倒查”制,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为建立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要按照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颁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全市高危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实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报告制度。安监部门进行核查,对未按规定提取或者发现虚提、虚报的,依法予以查处。

4.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根据财政部、安监总局、人民银行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依法存储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存储标准应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合理确定,由职能部门督促相关行业、企业按规定标准足额存储,全力提高企业防范事故和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

5.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把好“设立关”、“设计关”和“验收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和企业,不审查通过,从源头上彻底杜绝不安全因素。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通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项目,要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升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实际效果

1.实施标准化管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本着“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加快推进”的总体思路,重点做好非煤矿山、冶金、建筑、交通运输、机械、电力、建材等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定标准,编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手册》,建立健全各行业企业、各环节、各岗位安全工作标准,开展安全评估,规范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要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授牌表彰,给予适当奖励,并向社会公布。对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择时公布企业名单,挂牌督促整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实施规范化管理。按照‘嘱地管理”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实施危化品生产企业“红、橙、黄”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对所有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企业安全状况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安全生产条件好的企业,重点抓好巩固提高;二级为一般企业,重点抓好提升晋级;三级为较差企业,重点抓好整改落实;四级为未达标企业,要重点抓好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关闭。要建立企业分类管理升降级制度,级别低的企业经过整改、重新评估、验收合格后予以升级;级别高的企业在检查中发现较多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要予以降级。要加强零星小企业、租赁企业的评估分类,做到一个不漏,消灭盲区。通过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逐步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

3.实施网格化管理。为积极探索和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在全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辖市(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块、以部门为条,在乡镇(街道)以村委(社区)为单元的安全监管责任区。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地图,明确标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相关负责人、责任单位和重点监控企业分布等。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对网格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间断的综合监督管理。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直至隐患消除,不留“死角”和“盲点”,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的覆盖率和实际效果。

4.实施数字化管理。按照“反应迅速、信息畅通、资源共享、支撑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主要包括四大部分:一是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逐步形成重点监控对象安全生产基础情况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伤亡事故档案数据库、地理信息数据库、调度与统计数据库。二是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平台。对重点行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逐步完善市、辖市(区)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网络体系。三是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市、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间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并实现联网,及时、准确地传送安全生产信息,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保障体系。四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包括应急预案和有关信息,使之成为市应急指挥中心的支持系统。

四、健全保障体系,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1.建立完善政府及部门责任考核体系。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市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辖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市政府制定的考评办法,加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并把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作为考核重点,提高考评分值。加大目标管理考核频次,对各辖市(区)和有关部门采取每月随机抽查、季度分析点评、年终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点评和年度考评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2.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组织体系。各地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网络体系。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体系。一是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要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大局和工作重点,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地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采取的重大举措、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先进经验;公开曝光隐患严重、管理不善并导致事故的典型案例和违法行为。在新闻媒体上开办安全生产宣传栏目,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常识,逐步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范围,纳入干部教育五年培训规划之中,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考培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培训、考培分离”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安全生产培训网络。积极探索专业培训与社会化培训相结合、法定职能和社会责任相统一的培训体系,落实考培分离,确保培训质量。三是重视安全文化建设。为适应全年百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全市安全文化建设的需求,按照省、市“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要求,认真抓好以安全法制、安全诚信、安全科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化建设,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安全生产科技和管理人才,为全市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智力和人才支撑。

4.建立完善多渠道投入的资金保障体系。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投入政策,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努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全市各行业要努力弥补安全欠帐,加快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5.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一是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整合市、辖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尽快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完善预案和措施。企业必须加强事故前预警、事故中响应和事故后处置与恢复的能力,制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对专项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可靠性,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技术指导作用。三是要切实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强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和演练,逐步提高应急处置、抢险和救援能力。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长效管理△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6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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