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库〔2008〕4号
关于变更有关财政银行账户印鉴章的函
各有关单位:
因我局法人代表变更,需相应变更预留的银行印鉴章。请贵单位按照我局变更后的印鉴章办理有关资金缴拨手续,确保资金的正常往来。
新的相关财政银行账户印鉴章启用时间为:2008年4月1 日,原预留的银行印鉴章同时废止。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银行 印章 函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