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将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药品、农机具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明确提出了2008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新任务,强调发挥政府采购在改善、加强财政宏观调控中的作用,采取政府强制采购政策,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的建立。研读谢部长在全国财政会上所作的报告,记者读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新特点:
采购范围向关注民生扩展
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是衡量政府采购制度成效的首要指标。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上规模的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科学拟订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增加政府采购品目和项目,逐步将专项拨款、公共工程,以及中小学教材等关系民生和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使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如江苏省率先开通“政府采购照三农”服务专列,对全省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安徽省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工程、农村卫生院改造等民生工程纳入了政府采购;四川省部分地区将医保定点医院和药房纳入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中……而随着十七大确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阳光将普惠大众。
发展需要精细化管理
实施《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步入法制化建设新时期。在制度上,目前已形成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办法》4个财政部部长令为支撑,以及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为补充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从体制上看,按照法律关于管理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规定,中央和部分地区已设立了与财政部门相分离的、专门负责采购操作的集中采购机构。在此基础上,评审专家管理更加科学,投诉处理机制不断完善,代理机构管理不断规范。据统计,2006年公开招标采购规模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70%,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数量成倍增加。但是,随着政府采购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各种利益冲突交织,各种矛盾也不断显现。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谢旭人表示,明年将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以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康、和谐发展,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政策功能显示强大发展前景
《政府采购法》实施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就由追求节约资金、促进源头治腐转为兼顾节约资金、促进源头治腐和发挥政策功能三大目标。三大目标中,政策功能显示了强大的发展前景。近年来,围绕落实“十一五”计划及节能减排方案,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要求,建立了政府采购信息产品安全审查机制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多项制度,调整扩大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从首批清单的865种产品扩大到2823种产品。在此过程中,政府采购充分发挥其政策功能,促进了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政策的贯彻实施,增强了采购人及社会各界的政策目标意识,促进了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了政府宏观调控,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推进,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成为其创新的重点。据悉,在节能减排方面,明年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和强制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西部地区污水管网、污水减排监管体系等建设,加快建立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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