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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再度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人均每年达4400元
发布日期:2007-06-0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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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宁区确定2007年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400元。自2005年确定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标准3800元以来,已连续两年调整提高。农村实施税费改革后,部分地方农村五保供养应保未保问题比较突出,为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天宁决定把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所需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天宁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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