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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07-06-0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成效显著。一是实行车辆保险费政府采购,规范保险费支付行为。1999年以前,党政机关车辆保险费由各单位自行支付,各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采用各种竞争手段,导致市场混乱,单位支付保险费极不规范,甚至孳生了腐败。从1999年,我市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0余辆机动车实行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到2006年,实行机动车辆保险费政府采购的车辆已近1000辆,从车辆采购到保险费交纳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规范了单位的采购行为,同时为车辆保费支出预算编制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城市绿化管养和环卫保洁政府采购。我市对环卫保洁和城市绿化的管养实施政府采购,将市政绿化管养和环卫清扫推向市场。2005年,我市对城市环卫体制实施改革,将城区各街道及城市道路保洁全部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承包单位,对我市87万平方米街道及城市道路实行政府采购,中标价格726万元,比预算节约15.7%。截至目前,我市对233万平方米绿化实行了政府采购,中标价格为685万元,比预算节约32%。三是统一党政机关办公设施配备标准,实行实物配给。针对办公设备配置分配不均,攀比浪费现象, 2007年开始,我市对小汽车、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设施实行实物配给的政府采购新模式。从首批集中采购的462台计算机、打印机来看,预算价格380.8万元,实际采购价格为264.8万元,节约116万元,节约率达30.5%。(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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